中新網廣州12月26日電 (索有為 粵紀宣)中共廣東省紀委26日通報了今年查處的十起農村基層官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多名村官因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甚至收受賄賂、私分公款被處分乃至移送司法機關。
  據悉,中共十八大以來,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鎮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糾正農村基層幹部“四風”問題,為第六屆村級換屆選舉營造風清氣正環境。
  通報中有多起收受賄賂案件:其中,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明星村黨支部書記梁某、東華村村委會主任周某,在協助政府經營和管理國有土地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白雲區紀委對梁某、周某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執法隊隊長嚴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違建業主財物。寶安區紀委對嚴某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查處。揭陽市揭東區錫場鎮潭蔡村原村委會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與潭蔡村原黨支部書記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萬元,每人各2萬元。揭東區紀委對上述5人作出開除黨籍處理,司法機關對5人依法作出處理。
  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基層官員還有羅定市龍灣鎮榕木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邱某截留、騙取危房改造補貼款;揭陽市揭東區錫場鎮潭蔡村原村委會主任蔡某等5人私分公款10萬元,每人各2萬元。
  在違規購車和大吃大喝方面,南澳縣黃花山管委會黨委書記蔡某主持召開班子會議,決定用公款16.95萬元購買廣汽傳祺2.0越野車一輛,以某職工個人名義入戶,逃避了公務用車定編監管。汕頭市紀委對蔡某、謝某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東莞市黃江鎮黃京坑村黨支部書記張某、支部委員張某某、陳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陸續邀請黃江鎮有關部門和企業人員吃年飯,共邀請20批、約950人次參加,共花費21.38萬元。東莞市紀委給予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某某、陳某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其退賠有關費用。
  另外,廉江市營仔鎮北堤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副主任溫某夫婦為兒子舉辦婚禮,發帖邀請320人赴宴,收受禮金1.37多萬元。廉江市紀委給予溫某黨內警告處分。
  因公款旅游處分的也有兩例:茂名市茂港區那貞社區組織6名官員到臺灣旅游,費用共計5.38萬元,全部由居委會報銷。茂港區紀委對該社區黨支部書記盧某進行通報批評,責成出游人員全部退賠出游費用;肇慶市端州區黃崗街道部分官員借外出學習之機,公款到景區旅游。
  通報還顯示,英德市英紅鎮田江村委會違規修建辦公樓,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宋某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英紅鎮副鎮長劉某受行政記過處分。(完)  (原標題:廣東紀委通報十起農村基層官員違紀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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